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关注学部、学院(中心)复试材料提交截止日期,按时将复试材料提交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如需补充材料,学部、学院(中心)工作人员会与考生联系,请及时接听电话、关注邮件,按要求及时补充。 考生应提供的复试材料包括: 准考证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
5.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6.学历(学籍)证明:
(1)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以报名网上信息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2)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特殊学制考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7.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扫描件。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提供原件部门公章)扫描件、《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伍前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录取通知书、保留入学资格证明等)。
9.初试时提示“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附件1),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10.报考时就业方式选择有误的考生,须提交就业方式修改申请(附件2)。 11.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 12.学部、学院(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逐一以“序号+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所有文件打包(压缩文件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上传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五、复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