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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领域创新为何如此举步维艰?(四)

leejiafu 发布于 2022-4-28 23:18 205 0

分类专栏:海洋杂谈

Argo数据开放共享在业内已成典范,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却未获专家认可01本文列举的案例,似乎比上文更显得不可思议。项目组明明是按照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关于开展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基 ...

Argo数据开放共享在业内已成典范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却未获专家认可


01

本文列举的案例,似乎比上文更显得不可思议。项目组明明是按照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关于开展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19〕4号)”要求,如期向指定的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单位或者平台不止一次,甚至三次汇交了该项目在执行期间(2012-2017年)收集的全部数据和研制的多个衍生数据产品,包括由项目出资购置并投放的浮标观测数据和纳入我国Argo计划管理的其他项目布放的浮标观测数据,以及由其他Argo计划成员国布放的浮标观测数据,还包括2012年之前收集的全球深海大洋上的历史Argo数据,以及由项目成员研制完成的多个衍生数据产品等,可谓是毫无保留、倾其所有

而且,随着项目验收时间的推迟(按项目任务书的规定,该项目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实际安排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时间为2020年1月,足足推迟了两年半时间),该项目汇交的数据时间序列其实更长,几乎包括了从1997年至2018年期间在全球深海大洋上收集的全部剖面浮标观测数据。

但摆在项目组成员面前的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意见表,除了“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外,还增加了“建议按科技部要求完成数据汇交”的专家组意见,以及“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而不是优秀的结论,意味着该项目并未满足国家专项、计划提出的滚动支持要求。从而使得该长期(18年)获得国家科技主管部门资助、历次立项与验收均获得专家好评并多次荣获省部级和国家级奖励的Argo计划项目、也是新世纪该领域内我国参与的唯一一个国际大科学计划项目,缺少了向科技主管部门继续申请资助的先决条件;同时也面临着通过一批批Argo人接力跟跑十八年,且好不容易在个别科研、技术方向上已经进入并跑行列的努力,有可能会毁于一旦的尬尴局面。

专家组对该项目执行期间(2012-2017年)的总体评价意见是:1)完成了36个自动剖面浮标的布放任务,获得了39 292条温、盐度剖面,收集到全球海洋内温、盐度剖面60余万条;制作完成8版《全球海洋Argo散点资料集》、5版《全球海洋Argo网格数据集》和2版《太平洋Argo网格资料集》,以及西太平洋海域Argo衍生数据产品、热带太平洋海域Argo衍生数据产品(热、盐含量)和西太平洋海域Argo资料再分析数据产品等;研制完成Argo资料共享与服务系统(平台)及其海量Argo数据的分布式数据库,完成了项目考核指标。2)创建的北斗剖面浮标数据服务中心(中国杭州),研制的全球海洋Argo网格数据集(“BOA_Argo”),丰富了我国深海大洋环境数据库3)培养博士后1名、研究生11名,为我国大规模布放浮标和确保观测数据的质量储备了大量专业技术人才

综合上文及其本文所述,可见同行评议不仅可以让一个“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并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颖科学仪器研制项目止步于立项申请阶段,还可以让一个长期获得国家科技主管部门滚动支持、并为国家节省了巨额海洋调查经费和获得了海量前所未有的高质量深海大洋环境科学数据、且不断在积累新资源和创造新奇迹的项目,戛然而止。不得不让人对发生在海洋科学领域里的“同行评议”怪象刮目相看,甚至感到不寒而栗。

相信“同行评议”中暴露的这种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不只是出现在海洋科学领域里的个别案例,而是早在我国科技领域遭人诟病,更是阻碍我国科技创新发展的绊脚石和拦路虎。

 

02

调研表明,同行评议确是国内外科技领域项目立项、验收和论文评审中的常用方式。据一些参与各种通讯和会议评审的资深学者反映,之所以国内对“同行评议”的反应远比国外强烈,除了社会背景、传统观念、思维方式和个体素质等因素不尽相同外,还与管理部门对评审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以及评审专家缺乏责任和担当行为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中的一些人还特别提到,无论是评审项目还是科技论文,只要是自己熟悉的专业或者领域,都会凭着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去评价、评议,觉得没有理由不可以向被审者公开个人信息的,除非心中有鬼。在他们接受邀请的部分由国内外学术刊物推荐的评审材料中,有些会征询评审者是否愿意向被审者提供个人信息的,他们表示都会同意。但一般评审专家也许就很难做到。

即使是在会议评审中,根据专业背景每个专家都会负责主审一份或者多份申请材料,也会有组织评审的管理人员提醒这是某某大咖、大佬申报的,要求慎重对待,特别是被判定不同意资助或者无法通过的申请项目,更会再三叮嘱。而那些负责任的评审专家都会表明自己的态度,并指出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据他们的回忆,有些申报材料明显不是大咖、大佬们撰写的,甚至怀疑都没有亲自修改或者审阅过,对这样的申报材料,他们还会特别提醒管理人员,倘若被审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直接找评审责任人沟通,甚至提出质疑。在他们参加的有限次数会议评审中,据说这种情况曾发生过多次,但几乎没有大咖、大佬们当面交涉或者事后发送邮件提出质疑的。

由此可见,评审专家只要负责任、敢担当,无论是项目还是论文的评议、评价,都能做到公平、公正,个人信息公开、透明也都不是问题。

 

03

据本文案例中的被调查者反映,他倒是在负责承担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过程中,曾遭到一些评价专家不切实际的评判,并在会后向这些评价专家发送过邮件提出质疑、了解情况的。但邮件要么未予理睬或者回复不记得当时情况了,更有评价专家回复因为有好多项目,依稀有点印象,就是海洋局不愿意汇交数据到科技部,这个不管是什么原因,从专家层面说点意见其实对项目汇交是有帮助的,至少项目负责人可以拿专家来说事,让管理部门感到压力”的话,让该项目负责人无可奈何、哭笑不得。

看来一些评价专家完全把严肃、重要的项目数据和资源汇交及共享评价工作,当作了儿戏;甚至把部门之间的管理权之争,让无辜的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成员蒙受不白之冤,显然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

据进一步了解,负责该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这个专家组,个别成员算是同行(虽涉海但属海洋生物专业的,而评价的项目成果则是物理海洋的,涉及深海大洋的环境调查研究),绝大多数是非涉海的环境领域;评价专家组的组长还是一位某事业单位的双肩挑领导,据说曾在科技主管部门任职、挂职过,但却对一个在国内外海洋调查领域获得公认的、Argo数据开放共享在海洋和天气/气候领域堪称“典范”的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的数据共享情况评定为“一般”,况且在会议现场还无视项目负责人的当面解释和澄清事实,依然不依不饶、误导评价专家独立评判,并在其签字的评价专家组意见表中强行写入“建议按科技部要求完成数据汇交”的评价意见,显然有失公允,被项目组成员看作是罔顾事实的恶语中伤。

本平台尊重该项目负责人的叮嘱,对事不对人,但觉得有必要对该评价专家组成员的所在单位公布如下: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海洋生物分类与系统演化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中国地质大学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天津大学地球系统科学学院、中国矿业大学环境与测绘学院和云南大学国际河流学与生态安全研究院等。

至于这些评价专家究竟是小同行还是大同行?或者根本算不上是同行,纯粹是在“乱点鸳鸯”,有请读者甄别。

 

04

早在2013年7月,科技部为进一步提高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的学术指导作用,成立了由18位专家组成的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第一届专家顾问组,并制订了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专家顾问组职责及工作机制,其中专家顾问组职责主要有:1)开展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研究,参与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重点发展方向和重要任务的建议。2)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年度申报指南、项目评审和立项等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3)受科技部委托,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学术指导,参加项目启动会、年度会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重要工作。4)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同时,根据科技部的要求,为加强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的科学管理,确保重点项目(A类和B类项目)的顺利实施,每个重点项目还成立了专家组(按要求由7-11名熟悉本领域业务工作、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为:1)对项目的总体设计、科学目标、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年度计划和工作进展等事项进行学术指导,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对项目任务调整及经费调整等重大事项提供咨询意见。3)审议项目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结题总结报告。4)就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向科技部及依托部门提供意见和建议。

而且,按照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科技部《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的特点,还专门制定了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结题验收规范,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项目由科技部负责验收,一般项目由项目依托部门负责验收。每个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由7-11位(不含财务专家)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为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第一届顾问组专家。项目验收专家不能有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人员,且同一主管部门的专家不超过验收专家人数的一半重点项目专家组成员可以作为验收专家,但不超过4人

不难相见,科技部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的管理还是十分严谨和重视的。但从实际操作来看,却似乎并不尽人意。其中,在负责本案例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的10名成员中,似乎既没有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第一届顾问组专家,也未见该重点项目专家组成员,而且即使有海洋科学领域的同行专家,却是从事多种生境下纤毛虫原生动物的生物多样性、生态学及生物监测研究的,估计也只能算作大同行。此外,6名专家来自中国科学院,其中2名来自同一单位;另4名专家则来自不同的大学,是否均属教育部下属单位?即便是,也应该没有违反上述同一主管部门的专家不超过验收专家人数的一半”要求。

不过,这样的一个项目验收专家组,要想对本案例项目做出“公开、公平、公正”的综合绩效评价,估计也是勉为其难了。

 

05

最后,我们还从该重点项目负责人那儿亲眼目睹了多份盖有数据接收单位公章的项目数据汇交证明,其中有:1)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数据汇交验收意见(由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于2017年11月7日出具);2)专项资料和成果交接记录(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于2018年9月5日出具);3)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数据汇交验收证明(由国家海洋科学数据中心于2019年11月26日出具)。

另据负责数据汇交的项目成员反映,该项目连同负责承担的其他科技项目,只要是纳入我国Argo计划管理的浮标观测资料及其研制的衍生数据产品,都会及时放在中国Argo实时资料中心网站上供国内外用户无条件下载共享。其中,最快的北斗剖面浮标观测数据,几乎在接收后的2个小时内就会发布在该网站上;其他从国外引进的剖面浮标观测数据,除了按国际Argo组织的要求在24小时内通过世界气象组织(WMO)的全球通信网络(GTS)和互联网自动分发给WMO和国际Argo计划成员国共享外,同样也会发布在中国Argo实时资料中心网站上,供国内外用户免费共享。

项目组究竟有什么理由、也怎么会没有“按科技部要求完成数据汇交”?该项目负责人至今未得其解!


当下,Argo-这个国际大科学计划,正朝着持续时域更长、观测海域更广、测量剖面更深和多学科参与的目标高歌猛进,而国内却暴露出退缩,甚至脱离、单干的倾向,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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