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劰载中...网站公告 | 吾爱海洋论坛交流QQ群:835383472

“共享”不止单车,海上输电设施也来凑热闹 - 海洋电力输电线路

[复制链接]
' P; N* F0 P, V: H2 ]9 q: O! v

【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

7 `: C' ?* ^' m) B, ~ p7 i4 E) i

”海上风电外送设施“共享”模式有六大优点……

6 y3 g' I( ?; d# _% l3 J' x! ]6 z

——欧洲海上风电

6 G( V8 n, `$ W. e, `

“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近几年,共享经济让大家感受到了生活的便利。那么海上风电能不能借用一下“共享”的模式呢?

) ~ h7 K4 V5 w4 K# V

最近,一份题为《 Offshore Transmission in New England: The Benefits of a Better-Planned Grid》的报告引起了小编的兴趣。报告中描述了相比于传统的各家开发商独自建立海上变电站、外送海缆等输电设施,如果通过统一的有规划的建设“大容量”海上电力送出设施,集中送出一片海域的风场电力,可有效降低开发投入、节约海缆登陆点、保护海洋环境。

! a7 }6 t. j( \' ^- V3 c8 w

这份报告是美国输电开发商Anbaric委托外部机构编制的,其中提到如果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海域附近建设的海上风场通过建设“共享”输电设施,可减少10亿美元的陆上输电设施投入,并显著减少环境影响

6 Q7 f$ }$ k2 ^4 j- c% c& q

那么为什么说会显著降低“陆上输电设施”投入呢?其实,陆上变电站一般都不会紧靠海岸,所以海上风场的送出海缆在登陆后还需要建设一段陆上输电线路,这段线路也将是一笔不小的资本开支。报告以“新英格兰”地区为例分析计算,如果每家开发商都各自建设输电设施并送回陆地,它的“陆上输电设施改造投入”将是采用“共享”模式的3倍,即增加11亿美元成本。此外,集中规划送出会降低“限电”的可能性。另外一点需要强调的是,陆上输电设施通常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影响环境等问题,这也会对海上风电项目造成更多不可控的风险。

; `/ h5 a3 u3 s3 r/ b* A

这份报告的作者之一Walter Graf就提到:“持续开发海上风电是实现美国新英格兰清洁能源目标的重要手段,如果海上风电场群达到一定规模,通过“共享”变电站,集中规划送出可有效减少环境影响和降低开发成本。”

0 O C! a1 Z2 ?! K9 x4 Z0 h2 s

报告还发现,如果按照“共享”模式建设,新英格兰地区规划的350万海上风场所需的海底电缆将减少50%,这将有效降低对海床的干扰以及对渔业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 P# `. {6 V' G9 j

那么对于开发商来说,最有意义的莫过于报告中提到的可减少高达30%的输电成本,这对海上风电未来走向“平价”至关重要。

% o5 x0 s* @1 J; v3 t. X# ?% D8 C

此外,共享海上变电站还可以更充分的利用租赁的海域。随着未来向深远海发展,通过高压直流输电技术集中送出比交流方式更加经济有效,这也是海上风电场实现规模化的有效途径。

% z) s' Z, c, N) r; F

其实,海上风电集中送出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德国远海风电项目基本都采用“先交流汇集再直流送出”的模式,中国江苏如东地区在建的三峡和中广核海上风电项目也将采用共享高压换流站集中送出的模式。但小编认为这篇报告的意义在于它通过具体的案例和定性的分析让我们明白为什么要选择这种模式。

+ J* Y7 E4 s# M2 D* n

小编总结了“共享”模式的六大优点:

6 K; r3 |- v. b5 X) |* w0 a) f

降低海上和陆上输电设施成本(包括升级改造),降低开发成本;

. ]8 p5 S) v6 q9 S+ T2 |

降低陆上输电设施开发和建设风险(避免工期延误);

9 f* r6 U3 d* N$ p6 c

减少对渔业和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 o: ]# X: e0 j; _6 L

更充分的利用海域;

+ u, X9 d6 Y5 U' c

节约海缆陆上登陆点,降低开发难度;

+ G1 C8 q% \0 Y" {, ~9 j2 R

有利于海上风电向深远海、规模化发展;

0 t% ]3 @' P8 W5 ~

当然“共享”模式要实现起来也并不是那么容易:

8 E) e/ o+ k* N! c- Z" N2 ^+ ^

“共享”输电系统谁来投资建设。像德国一样由电网公司来建?还是像英国一样开发商自己建再移交给电网公司?或者干脆开发商自己建设自己运营?

r( f, N9 e# {9 ^$ F" n1 W+ m

如果多家开发商投资建设,是否需要一个牵头方?政府和电网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1 X- y8 O, ^1 E9 s* r6 \5 d

如何处理好各“共享”群体之间的利权责划分,避免建设和运营期间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 D( z8 j# B2 A( j8 g& ]

最后,希望政府、电网、开发商及设计院在规划未来的大规模海上风场集群时,同步考虑电网规划,做好方案优化。

8 l/ ?8 B+ w* h0 P: T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欧洲海上风电,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j" q5 w& S T& S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R! Q& ]5 ]) ]" U: e: M+ I ' c6 a/ L* P8 N6 g8 l $ {& |1 k! [" r0 y s2 j9 D4 b% U J$ G! f9 D4 S 4 D2 d5 |% ^. l( V# G
回复

举报 使用道具

相关帖子

全部回帖
暂无回帖,快来参与回复吧
懒得打字?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吾爱海洋论坛发文有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曙光行动
活跃在昨天 23:17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