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海上绿氢为载体的绿色能源保障体系迫在眉睫。但是,海洋氢能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我国在海上大规模绿氢制备及应用方面的政策支持相对较弱,偏重于车载燃料电池和加氢站等陆上氢能应用端,在海上大规模绿氢制备、海洋装备的绿氢应用等环节涉及较少;二是海洋氢能研发、试验、应用产业生态尚不完善,在海上大规模绿氢的制备、储运、应用方面有所欠缺,对适应海上风电波动性的制氢基础材料研发、试验、应用较弱,在大容量高压气态储氢、固态储氢、有机液储氢等技术方面投入不足,在适用于大型海洋装备的大功率长寿命燃料电池和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等方面的研发应用较少。' G- c6 V. ?" x2 S+ O
为支撑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加快推动海洋氢能开发建设,具体如下:' V5 L8 m, A- P5 e/ j! p! T6 {
一是加快演示验证,推动可复制、可推广的海上制氢示范工程落地。利用产业带动科研,选取海洋氢能应用典型场景,对装备进行充分验证并择机推动应用落地。通过装备研制、演示验证、示范应用,充分测试海上制备和储运氢能关键技术、核心系统及设备材料的研制成果,形成国内自主的可持续、可扩展示范模式,为海洋氢能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E7 D2 u O% l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鼓励绿氢制备产业和商业应用探索。沿海地方政府需加大对海洋氢能的政策扶持,对进入海洋氢能产业的企业实施奖励制度,在海洋氢能产业链装备关键共性基础技术攻关、核心系统与设备研制、研发保障试验验证平台建设和典型装备示范应用等方面提供资金支持。鼓励国电投、国能投、中海油等相关国有企业进军海洋氢能市场,率先开展绿氢制备以及应用的探索。% E6 {, Y' w9 ~8 ]- A: E/ ?
三是引导社会资本,营造多种市场模式的运营主体。培养绿氢制备产业的新赛道、新内需,鼓励商业应用,探索多种市场运营模式,打造类似“碳市场”的“氢市场”。设立市场化运作为主的省海洋氢能经济创新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运营海洋氢能产业投资基金,完善海洋氢能产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联合上海、青岛、大连、舟山、厦门等海岸城市地方政府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海洋氢能发展政策与规划,设立碳排放积分奖励制度,落实国家海洋氢能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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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 @( x0 B- F& n" Y文章来源:原刊于“中国水运网”% \' N7 ], Q. R7 V# |
作者:郭建增,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船舶集团第七一八研究所副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