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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科学领域创新为何如此举步维艰?(六·下)

leejiafu 发布于 2022-4-28 22:56 195 0

分类专栏:海洋杂谈

海洋科学领域创新,亟须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下)阻碍海洋科学领域创新的因素不仅体现在人事管理及其人才培养和使用上,而且也暴露在先进海洋技术的开发研制及其推广应用上;甚至对于具有国家重大需求的新颖海洋观测 ...

海洋科学领域创新,亟须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下)


阻碍海洋科学领域创新的因素不仅体现在人事管理及其人才培养和使用上,而且也暴露在先进海洋技术的开发研制及其推广应用上;甚至对于具有国家重大需求的新颖海洋观测技术的集成创新,也会一棍子打死;即使那些利用了国外先进海洋观测仪器设备获取的深海大洋环境观测数据,开放共享也会百般阻挠;.......。可见,在海洋科学领域,不是技术或者研究说创新就能创新那么简单。

海洋科学本身就是一门以观测和实验为重要基础的科学,其学术阐释力和科研水平的提升,特别是原始和颠覆性成果的产生,既离不开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的科技人才,以及先进的观测和实验仪器设备,又依赖于准确、可靠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乃至利用多种新颖观测和实验平台收集的海洋科学数据的开放共享,更需要一个风清气正、潜心研究的学术环境和科研氛围。

 

海洋科学领域,也不是说创新就能创新那么简单

 

01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海洋科学领域的科技人员在国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科技论文的数量,比起上个世纪的确有了快速提升,但这些论文是否具有颠覆性的认知和原创性的观点,或者说代表了当下我国海洋科学领域的研究水平?或许会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众说纷纭。

在长期“五唯”的误导下,海洋科学领域的绝大多数科技人员如同其他领域一样,陷入了做短平快”项目研究的泥潭中。有的是依靠引进的新颖观测仪器设备及其收集的稀缺数据和采集的样品进行的分析研究,也有的在追踪国外热点科学问题(如低氧区、热浪、上升流和中尺度涡等),以及通过引进国外研发的数值模式来研究家门口的区域海洋环境问题的,撰写的论文大都以支付昂贵版面费的形式发表在各色各样的国外学术刊物上,有的甚至还是采用国外专刊的形式发表的。当然极少数也有被国际顶刊或者权威期刊录用的。尽管形式不同,但目标却是一致的,即满足名目繁多的评审、评价、评议和考核的要求。

由于多发论文,尤其是被SCI收录的顶刊和权威论文,会给科技人员带来巨大的利益,不仅仅是经济收益,还包括职称、奖励和帽子等等,好处太多、诱惑太大,还会有多少科技人员不为之所动。从而也动摇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科研初心,势必会削弱其好奇心而增强其功利心,使得原本就不高的创新能力严重下滑,产出了大批验证性、跟踪性和模仿性的研究结论,而缺乏颠覆性认知和原创性观点的科技成果,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些有新能力、“十年磨”的科人员被打入冷宫;反之,那些多出、快出成果的科人员名利双收海洋科技界已沦为功利场名利场,整体创新动力几近枯竭,原创能力荡然无存为此,恢复海洋科技界的创新动力和原创能力,切不可再重蹈“短平快”和“急功近利”的覆辙。

 

02

同样,现有的科技管理体制内,也是难出创新性的科技成果,更不用说有原始性和颠覆性的突破了无论是选拔人才还是立项研究/研制,抑或项目结题验收、成果报奖等,各种评审工作几乎只讲公平公正,而少见公开透明,也就难有公平公正可言;且对同行评审专家又缺乏监督机制,更没有健全的奖惩制度,导致各种涉及科技项目及其成果评审的“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也就扼杀了真正的科学精神,扑灭了种种真创新的火苗。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应是做任何事情的前提,也是衡量做事是否公平公正的试金石

至于为何在破“四唯”、“五唯”的讨伐声中,依然会出现"六唯”(论文、学历、职称、奖励、帽子、创新)?因为,对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特别是那些双肩领导们而言,当时制定的“四唯”、“五唯”政策或者说考核制度,总是以容易量化、一时难以替代为借口。其真实原因是,这样的考核或者选拔标准,既可以调动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又可牢牢控制住基层一线的科技人员,也就轻易难以破除。

再说,原本“四唯”、“五唯”就是科技管理层在新时期"创新发明"的管理科技人员的法宝,且屡试不爽,极受基层管理部门及其领导们的推崇拥戴,而那些双肩挑管理人员又是最大的受益者。所以说,只要允许科技领域的双肩挑现象继续存在,就不会有真正的破“四唯”、“五唯”。

唯论文的危害大家心知肚明,只是管理层和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改变游戏规则吧了。有心者无力改变游戏规则,大家也就只有继续走论文发表之路。这也是为什么近些年来,国家三令五申破“五唯”,一些科研单位却依然我行我素的根本原因所在。谁能说现阶段流行的各种创新人才工程、称号就不是“帽子”了?

 

03

 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也只有对科技人员的严厉惩罚而少见奖励;相反,科技管理人员却享受着各种奖励而罕见惩罚的。只有官官相护,却罕见为基层科技工作者排忧解难的。这样的科技管理体制,纵使拥有了成百上千,甚至成千上万的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也会难觅真正的创新成果。

那些真正有独立思考能力、独特见解的科技人员,因不属于创新人才而争取不到由自己负责的项目,即使拿到一个小项目,还会因经费有限、无法独立进行观测或者实验;而重大、重点项目,尤其是专项的观测或者实验数据又被封锁、不让共享,也就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产生不了创新成果;久而久之,也就不得不向体制低头,应了“识时务者为俊杰”的古训。

 

04

政府行政管理层面都在实施党政分开的政治体制改革,为何国有企事业单位至今未能贯彻实施,且原本分开的却又合并了。致使一些科技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领导,党务、业务一把抓。个别单位领导,不但既抓业务又管行政,本人还是专家权威、行业大佬。不说他们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潜心搞科研,就是行政管理也是求个太平,不出大事算是万幸。而在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下,即使出了问题,也只要不是人命关天的事,上级管理部门也能帮着摆平;不是装聋作哑,就是轻描淡写,或者仅仅看作是管理工作中的瑕疵,为其下级开脱责任

上级部门成了下级的“护身符”,却未能尽到应起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作用;本该依靠的监督力量,反倒成了监管对象。如此科技管理,广大一线科技人员想要创新也难。

 

05

目前海洋技领域无论是科技的软实力还是硬实力,都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但是科研产出仍处于模仿+微创新的阶段即使有一些实用性的科技成果,其转化率也是很低,研究纯粹就是为了撰写和发表论文。不仅浪费了大量人物力,还耽搁了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宝贵时间,更是扩大了与世界一流科技水平的差距海洋科技领域看似人才济济,但是真正的杰出人才却极少;严重的学术垄断倾向,不仅败坏了百花齐放的学术氛围,更是制约了科技领域的健康发展。其中,尤以涉海高校、科研机构管理层普遍存在的双肩挑现象饱受诟病。改革科管理的体制机制及评价体系、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可谓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创新动力不足应该是海洋科技领域面临的最大问题。近十年来,涉海科学领域的科研机构和高校,几乎同国内所有的科研机构和高校一样,针对科研人员和教师出台了一系列严格的考核和绩效管理制度,大都以SCI论文为考核目标,逐渐演变为“四唯”、“五唯”,高校还有“非升即走”和“不进就退”等措施,弄得科研人员沉不下心来搞基础研究了,教师也没有心思搞教学了,大家都忙着去争“短平快”的项目、课题,以及发论文、出成果了。科研人员和教师都被套上了“紧箍咒”,而对行政管理人员却十分宽容,从不见那个科研单位和高校对行政人员也来个“不进就退”的考核改革,以至于造成行政人员越来越吃香,使得一些年轻硕士、博士都轧堆进机关。

海洋科技领域,亟须走出一条加快自主创新的新路,尽早破除阻碍创新的一切制度藩篱,能为科技人员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氛围,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06

纯粹的管理说起来很简单,只要对权力、责任和利益做一个合理或者对等的分配就是了。但这样的管理不能只对基层一线的科技人员,而忽略了行政管理人员。一些科技事业单位的双肩挑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责任在哪里?必须首先明确,不能含糊其词。只有管理层以身作则,层层压实责权利三者的对等关系,方可达到实效、长效收益的目标,才能有效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向深水区前行。

可以看到,不同时期科技管理层总是把管理的目标只放在一线科技人员/评审专家身上,却很少有强化对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的管理,更缺乏对后者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建议把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管理机制,如把好“入门关”、“监督关”和“审验关”等,也能用在对科技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身上。

许多科技管理人员,尤其是双肩挑人员,他们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往往其自身的责权利并不对等,且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来自高层的决定、决议、意见和政策、措施,甚至连条例、办法、规定等都难以真正落地,而政策、政令不畅也主要阻塞在各级管理层。

建立起科技管理人员的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体制机制,同样十分必要而迫在眉睫。

 

07

目前海洋科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采取新型举国体制尚处于探索阶段,实践中面临着诸多困境。所谓的“揭榜挂帅”“赛马”等遴选机制还未形成成熟稳定的制度体系。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考验,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行新型举国体制是可行、也是必需的。推动重大科技项目的方法和手段,则要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从领导到引导、从指挥到服务、从定规划到定规则的角色转换。

同样人才评价改革也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部门应准确把握管理边界,密切跟踪改革进程,尽可能多地倾听基层一线科技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各类评价考核工作、并能真正落到实处科技管理部门更应切实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和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化制度设计、凝聚创新主体、整合创新资源,解决更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各行各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强科技开放与合作,发挥科技对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支撑作用,全面塑造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08

202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审议并通过的《开放科学建议书》,标志着开放科学已经迈入全球共识的新阶段,科学也将不再是一部分人的自娱自乐。“开放科学知识、开放科学基础设施、科学传播、社会行为者的开放参与以及与其他知识体系的开放对话”,将成为开放科学的主要支柱。这对亟待建设的中国特色科研评价体系来说,应该是个利好消息。

开放科学不只是在呼吁、更是在促进公众对科学的参与,与我国正在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应该是不谋而合。面对开放获取的全球新趋势,科研评价必然会出现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国内科技界正在苦苦思索、寻找的有效、新型评价模式或许就蕴藏在其中,值得决策高层关注和重视。

《建议书》明确提出,伴随着现代科学和高等教育的建制化发展,科学研究逐渐走向开放科学阶段,并通过科学共同体实现自治。科学共同体通过内部自治机制使科研活动符合诚信要求。具体方法包括:通过实验的可重复性检验研究数据和研究过程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即“核查、检验”,笔者注,下同);通过同行评议确保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质量(即“评议、评价”);通过学术委员会或科研伦理委员会等来有效查处和纠正科研不端行为等(即“监督、问责”)。显然,对于后者,在海洋科技领域,甚至整个科技界,做得还远远不够。

 

09

早在2018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在“完善评审专家选取使用”的要求时就已提出,“明确推荐单位在专家推荐和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强化推荐单位对专家信息的审核把关责任”和“选取活跃在科研一线、真懂此行此项的专家参与评审,充分考虑其专业水平和知识结构”,以及“建立完善评审专家的诚信记录、动态调整、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

显然,除了追究评审专家的责任外,还应同时追究评审专家推荐单位和遴选部门的连带责任。倘若不追究单位和管理部门的责任,比如前文案例中提到的项目综合绩效评估,专家组成员不但没有小同行,大部分成员甚至连大同行都算不上。如此造成的不公正评估结果,显然其主要责任应由评估组织部门承担。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评审专家有拒绝参与评审的权利,但往往会碍于面子,尤其是管理部门的权力而听之任之。

这个“三评”文件的发布实施,也可谓是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意见》发至今年多过去了,松绑没有?松在哪里?似乎依然是个众人瞩目的热点问题。其实,“三评”改革的核心任务,就是要建立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坚决克服论文导向、灰色利益等突出问题,从制度上打掉说假话、浮夸之风,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推进“三评”改革,也正是为了把科技人员的创造性活动从不合理的经费管理、人才评价等体制中解放出来,从而能为科技人员松绑加油,让杰出人才脱颖而出。

然而,众望所归的是,“三评”改革能否真正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技评价机制,从而能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科技强国的目标提供制度保障。为此,顶层设计部门应多听、且能听得进一线科技人员的心声,而不是只听基层管理部门,尤其是那些双肩挑人员的高谈阔论,不要以为他们既懂管理、又懂专业,就代表了基层的呼声。倘若如此,终将会延误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进程。

 

10

厘顺和解决困惑科技领域的各种评审、评价、评议、评估、评判等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奖励问责”制度势在必行,否则再好的标准、准则和措施,都将会是徒劳的;而国外行得通的做法,在国内未必就能通行。原因在于当下的海洋科技领域,不仅缺乏公开透明和追责问责机制,更缺少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为什么破了“五唯”就无法正确评价科技人员了?究竟要评价什么?怎么评价?谁来评价?譬如评价科技人员的代表作,显然不能再由大同行做评审专家,只能由基层一线的小同行来评判,才能体现出公平、公正;同时,评价程序需要透明,评价结果也要公开。若被发现不公正、不公平现象,即启动追责、问责流程,毫不含糊,严肃问责,以儆效尤。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科技领域突出的个人、单位利益问题对国家利益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压实各个环节的管理责任,对失职失责导致国家利益和国际声誉受损的,一律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或许有关科技界的一切疑难问题,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最后,亟须提醒科技管理部门的是参与或者主导国际大科学计划,或许跟跑和并跑只需一线科技人员的毅力和定力就能搞定,但领跑则需要强大的国力支撑。因为跟跑只要虚心学习、模仿、实践,消化吸收、汲取经验与教训,满足相关规定与要求就行;并跑也只要认准方向,努力追赶,做好自己,缩短差距。而领跑则需要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和人财物力的长期支持,独树一帜,既能迎合国际合作的需求,起到引领作用;又能满足国家需求,收获更多效益。如前文提到的国产剖面浮标的大范围和大规模推广应用,就需要国产卫星通讯的全球覆盖。目前,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已经覆盖全球,但短报文通讯仅限于“两洋一海”的小区域内,限制了国产北斗剖面浮标的全球布放。

海洋领域倡导建设“沿海丝路OneArgo区域海洋观测网”,早期为“两洋一海Argo区域海洋观测网”,用来服务于海丝路沿岸国家。不仅需要各种类型剖面浮标(如常规型、深海型和多参数型等)及其海洋传感器(如温度、电导率/盐度、压力/深度、pH、溶解氧、硝酸盐和叶绿素等)的技术支撑和北斗卫星的定位支撑,还要自主卫星的通讯(传输数据)支持,更需要能够遥测各种海洋环境要素(如海面高度、温度、盐度和叶绿素等)的海洋卫星和其他海洋观测平台(如科考船、水下滑翔机、锚碇浮标和潜标等)的协同与配合等。这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依靠多部门、多系统的统筹协调和密切合作才能最终实现。

我国海洋科学领域创新,亟须率先推进海洋科技管理制度的创新,甚至整个科技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否则,我国海洋领域要实现应对/适应全球气候变化、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宏大目标,终将会大打折扣而难以做出真正的贡献。


(本议题探讨就此告一段落,并感谢读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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