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拟接收调剂人数、调剂分数线 专业实践类型为“校级基地A类”的学生专业实践环节(现场实践时间为一年,一般在研究生二年级)在相关企业进行,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完成,请报考我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查看2023年学院校级基地(A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组招生宣传材料(点击下载),内含我院“校级基地A类”招生专业、企业简介、招生导师组姓名、需求人数等具体信息;专业实践类型为“校级基地B类”、“导师自主安排”的学生的研究方向和所有培养环节由导师根据学校政策自行制定,一般在研究生一年级结束后确定。 二、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与各专业具体要求 1. 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调剂生。 (7)如调剂考生为同等学力考生,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合格)。 2. 调剂专业要求 3. 调剂接收原则 我院所有接收调剂专业依据筛选原则按照调剂缺额指标150%的比例从报名调剂生中选择考生参加复试。 三、调剂工作程序 1. 报名 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本轮次接收调剂考生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0:00-2023年4月6日12:00。 2. 筛选原则 各招生专业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所学或毕业专业及初试科目与初试成绩等情况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筛选。 第一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都为优先专业。 第二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优先专业且毕业专业为一般专业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一般专业且毕业专业为优先专业。 第三梯队: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毕业专业都为一般专业。 首先在第一梯队内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筛选,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如第一梯队内满足要求的考生数不足,再在第二梯队内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补充筛选,直至达到招生专业的复试人数要求为止,以此类推。 3. 复试 学院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后,待调剂考生数据导入校内系统后,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缴费)” ,“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及纸质版要求见《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第一志愿)》。符合调剂条件且同意调剂到本院的考生复试名单将及时公布,复试工作流程、复试考核方式、总成绩计算原则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具体细则见《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第一志愿)》,请考生注意关注相关通知,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复试,现场资格审核时间、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后续发布在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 (1)同等学力加试(笔试)科目: 080200 机械工程:理论力学,材料力学。 085702 安全工程:燃烧与爆炸学、工业安全技术。 085706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油层物理、材料力学。 (2)加分政策调剂考生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调剂考生,须于4月6日12: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以及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加分政策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aqzs@cup.edu.cn)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 四、录取原则 1.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 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无导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5. 专业型不服从专业实践类型安排者不予录取。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7. 各专业同批次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联系方式 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招生接待电话:010-89731689,邮 箱:aqzs@cup.edu.cn 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六、其他事项说明 1. 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 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3年4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