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劰载中...网站公告 | 吾爱海洋论坛交流QQ群:835383472

【海洋观点】老中青三代学者荟萃一堂 共话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篇一)

[复制链接]
编者按:“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结合山东海洋强省建设,不断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6月6日在中国海洋大学组织召开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研讨会。
) q. z+ c: d/ S( T6 D
会议凝聚老中青三代专家学者的深邃智慧,解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围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保障、目标考核、路径模式等问题展开热烈研讨,针对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具体的措施建议。现将专家的主要观点进行整理摘编,分期推送,以飨读者。

6 s- d, k2 ^1 t: _

# T$ E4 o; j( _6 [) l, H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 H3 U2 T4 j& q2 [
李永祺,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中国区域海洋学:海洋环境生态学》、《海洋恢复生态学》《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海域使用管理基本问题研究》等。
. \4 z2 W* p; {8 |  g# Z
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是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关系整个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形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项原则中,“人与环境的和谐”,是宗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谈的是生态价值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传达生态文明为民的理念;“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反映整体推进、统筹兼顾的思路;“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法律保障问题;“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指出环境保护是全球共治之问题。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方向和遵循。

: H- x1 Y) i7 d, }
山东省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但目前山东省的海洋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生态安全是生态文明的底线,所以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目前的阶段,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建议着重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2 g- |2 A1 p+ p; [4 a* E
理论上,要探索习近平海洋生态文明思想。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整个构思的基础上,系统研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特别是制度体系构建,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奠定理论指导。

8 }- M& q: w9 B" V+ x& A& R
实践上,重点抓莱州湾和胶州湾的治理修复工作。对于莱州湾,要从整个黄河流域的角度来研究,另外,黄河流域体现和反映了齐鲁文化,“齐”偏于海洋文化,“鲁”偏于陆地文化,“齐鲁文化”就是海陆思想文化的融合,所以要充分“齐鲁文化”对实施“海陆统筹”的文化支撑与促进作用。而对于胶州湾,目前治理效果较好,如何把胶州湾的治理修复与城市发展紧密融合,为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的路径、总结新的经验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 a: G: P  Z* V) u7 m
除此以外,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还应考虑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海洋牧场建设问题,如何提高海洋牧场的经济效益和生态化;二是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问题 。

; H7 t" _% u9 R8 G& k

7 v; H* v8 C0 s4 }! n" J" S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1 `! H  j3 P3 v3 ~
赵星,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刑法学、融投资法律实务。
6 T) l- B% O' h/ G+ B0 @
我国管辖海域近岸局部海域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当行政预防手段与民事补救手段无法满足保护海洋环境的需要,以最严厉的刑法制裁手段对污染海洋的行为进行刑罚制裁成为阻止海洋污染、切实保护海洋环境的不二之选。

# A, W! t  I6 B  g+ T) z/ a  f
综合来看,目前海洋生态保护主要存在以下四大的方面的问题:
9 k- L' Q* C6 P2 ^: B- ]: N* d  i
第一,海洋生态保护的刑法理念比较滞后。目前,我国针对海洋污染行为实际是套用传统的一般刑事案件进行打击和应对,但海洋生态环境有其特殊性,导致传统方式在该方面的运用可能收效甚微。首先,刑法目的是暴力与预防相结合,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应以预防为主,这是源于污染后生态环境恢复的成本太高,耗时太长。所以,应强化刑法立法的“预防”效果。其次,海洋污染发生时,污染来源实际很难认定,而刑法涉及到基本权利的剥夺,所以在刑法执法的过程当中特别强调因果关系,但是海洋生态污染的特殊性很难证明其因果关系。
! M( P- P. {7 S5 _2 i6 O  H
第二,是缺乏对国外海洋生态环境刑法保护的分析,对国外海洋生态环境刑法保护在理念、立法技术的借鉴意义研究不够。
" F$ _! }/ x! o. e
第三,国内涉及海洋环境刑法保护的相关案例分析不充分、不到位。国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诸多案例,但对于涉及到海洋环境、污染的案例分析与实证研究并不多见。海洋环境的刑法保护由于明显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以及与技术的紧密结合性,所以实证分析很有必要,是目前亟需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
% F8 l- I4 J) h2 T2 n; t
最后,是对于传统文化中的有利于我国强化完善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和价值的发掘不足。
0 W7 M$ M' i  |4 L: H$ y

/ F: ~% v3 R! m! j' O1 D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 R. C6 D* `7 {" Q; G
李淑娟,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旅游规划与开发。
! k7 N. Y! k: `- y$ ]
海洋旅游对于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发展蓝色经济具有重要作用,在国家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如何科学合理的处理旅游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两者双赢发展和良性互动是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生态旅游为此提供了有效的解决途径。

! F- o% b8 Y- {. F
生态旅游的核心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是完全契合的。一是自然性,生态旅游的物质载体是体现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自然地和人文旅游资源。二是保护性,生态旅游把保护性作为最核心、最重要的一个观点,倡导以保护为前提进行开发。三是教育性,发展生态旅游有助于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强化环境知识。四是责任性,生态旅游强调对资源、环境、文化负责任,对社区负责,对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负责。所以,生态旅游的发展理念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和要求。

* m! ?  N; @$ B% d
那么如何发展海洋生态旅游,应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 x3 t4 i4 U. ^/ q9 h$ |
一是需要转变旅游开发的理念,建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价值观,在考虑旅游开发的投入的时候,既要考虑到资金的投入,也要考虑到资源本身的价值的投入,合理规划。
2 J) z5 C- A8 s- T( R
二是构建海洋生态旅游的法律制度保障,尤其要建立旅游生态补偿制度,积极探索造血式或者是以市场为主导的补偿方式。

3 ?. @8 A- M4 k- ^0 }$ k  `$ n
文章来源: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
  a# ?6 g* s2 s5 w" |' N
撰稿人:王倩 陈嘉楠
回复

举报 使用道具

相关帖子

全部回帖
暂无回帖,快来参与回复吧
懒得打字?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吾爱海洋论坛发文有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荆悦来
活跃在2021-7-26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