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劰载中...网站公告 | 吾爱海洋论坛交流QQ群:835383472

北海海事法院多措并举擦亮广西“海洋生态底色” - 海洋污染法规执行效果

[复制链接]
% A2 ? Z. i* s8 t. O

- H& k" |! N/ I' m$ C% Q2 W

近年来,北海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创新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思路和方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1月至2023年2月,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44件,涉案标的3.67亿元,生效判决判令当事人承担的生态损害赔偿金或修复金的总金额为2074.13万元,有力保护北部湾海域、西江流域和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有多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有多篇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荣获奖项。主要经验做法:

) }6 D \9 k8 n

一、坚持围绕大局积极作为,全力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和辖区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及时出台《关于为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为北海市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为广西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文件,围绕努力将广西打造成为我国发展“向海经济”的主力军和先行示范区的目标任务,从强化司法审判、推进制度创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优化海事司法服务效果,全方位服务保障辖区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 V/ e6 H. S; W6 b$ L% b; p

二、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围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全局,依法加大对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态破坏行为的惩治力度,落实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一是依法审理民事环境资源案件,全力服务和保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以来,共受理民事环境资源类诉讼案件168件,审结166件。在民事案件中,原告诉请的标的金额为1.04亿元,生效判决判令当事人承担的生态损害赔偿金或修复金的总金额为2074.13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明晰相关企业对水域环境污染损害行为的主观恶性、过错程度和法律责任,彰显司法评价的导向性,保证裁决结果的公平性,体现对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和相关养殖污染损失赔偿的合理性。在惩治相关企业污染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促进相关企业乃至相关行业自觉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依法审理行政环境资源类案件,促进全面依法治海。2018年以来,共受理行政环境资源类诉讼案件94件,审结89件,维持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责任人处罚1.26亿元,维持责令恢复海域原状2.4725公顷;维持渔业行政部门没收渔业“三无”船12艘等。该院审理的北海市乃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诉北海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行政处罚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31批指导性案例和第二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中国环境司法裁判案例。该案的审理对非法围填海的主体认定、处罚正当程序及自由裁量权行使等均具有示范作用,充分表明人民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国家海岸线和海洋环境生态安全的决心,对于推进依法用海、管海,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具有积极意义。三是依法执行环境资源案件,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共受理环境执行案件82件,结案82件,申请执行标的金额968.54万元,执结标的968.54万元。

: M( H4 G9 l; G1 k0 N( P

三、深入实施“五个一”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培育环境资源审判精品。着力培养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团队,以每年深入开展读一本精品书籍、办一件精品案件、开一个示范庭审、制作一份优秀裁判文书、写一篇调研文章“五个一”活动为载体,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近五年来,该院有11个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案例,如有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组织评选的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行政类十大典型案例、有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三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和第二批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中国环境司法裁判案例、有1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3篇裁判文书在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分别获得一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1篇调研报告获第四届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二等奖等。

" ^7 |8 D) d% H5 e! T

四、协调联动与多元共治并进,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一是共建共享海洋环保合作平台。与广州海事法院、海口海事法院共同签署《“北部湾—琼州海峡”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协议》,加强海洋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工作交流,构筑跨域司法协作机制,切实扛起共同守护“北部湾—琼州海峡”美好海洋生态环境的责任担当。二是加强与海事行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推进环资纠纷多元化解。建立诉前联调工作站+便民联系点多元解纷新格局,与海事局、海警局、海洋局等涉海行政部门、环保部门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协作联动等机制举措,共同开展涉海洋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污染等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实现“诉调对接”,促进依法管海用海,共同维护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域安全。三是共建海商事法学研究基地,探索海商海事法学理论研究与海事司法实践良性互动。与广西海商海事法学研究会共建海商事法学研究基地,结合广西区位特点,就如何提升广西对外开放水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等问题开展合作研究,为广西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国家海洋战略实施提供“法智”支持。

( T6 X' ]6 K% f+ p5 k

五、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官方账号等新媒体,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开庭、网络直播等方式,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增进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定期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发布会、定期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和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提高公众对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辨别能力和监督意识。针对部分渔民文化水平低、主动学法意识不强等特点,积极组织法官在休渔期深入港口、码头、渔村等渔民聚集地开展巡回审判,就渔业生产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判;定期选编环境资源保护案例,在村委会或社区张贴宣传、以案释法。定期开展“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拍摄海洋环境保护专题宣传片,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和热爱海洋、自觉增强海洋生态环保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营造爱海护海的浓厚氛围。

8 E* F6 z! O$ P& X9 O/ A4 @0 s" D

作者:蒋璧灿

& n* Q- M, R) K0 ]

编辑:刘园园

3 G( A' z g, s! I! F( h" l' o6 k/ ?0 g [% L" B* ]6 \. S( D / c: C& G6 G+ d7 ^ 9 ]+ O* h& k6 Y2 [: L; G * h9 u C! w f0 L/ n) f
回复

举报 使用道具

全部回帖
暂无回帖,快来参与回复吧
懒得打字?点击右侧快捷回复 【吾爱海洋论坛发文有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伪丶笑
活跃在22 小时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